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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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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76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8月20日公告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烯碳新材,证券代码:000511)自2015年8月20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9月1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停牌期满后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根据相关规定,此次公司申请继续停牌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公司2015年11月30日(即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申请,同时承诺自2015年8月5日首次停牌之日起,公司股票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六个月。

 截至目前,公司积极与拟重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沟通、协调重组有关事项,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专项核查等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基本完成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同时,重组所涉及的其他相关工作亦在有序的推进过程中。

 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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