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阳化   公告编号:临2015-096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17日和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截止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公司于2015年11月14日披露了《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及《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复牌提示性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起复牌。除此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与本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上存在需要公司回应或澄清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且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网站或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