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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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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之
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开放赎回业务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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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嘉实新兴市场A于2015年11月23日当天开放赎回,嘉实新兴市场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嘉实新兴市场A 份额,赎回价格以“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 T+1 日计算的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未被赎回份额将在份额转换日默认转换为嘉实新兴市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C2类份额。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10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2 赎回费率

 嘉实新兴市场A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销售机构

 4.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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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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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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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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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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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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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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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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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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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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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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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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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3年11月26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T+2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对T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进行披露。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嘉实新兴市场A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6个月开放一次(分级运作届满日除外),嘉实新兴市场B封闭运作。

 (2)在嘉实新兴市场A的开放日,对所有经确认有效的嘉实新兴市场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中“10、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对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金销售机构对嘉实新兴市场A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嘉实新兴市场A赎回申请。嘉实新兴市场A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本公告仅对嘉实新兴市场A于2015年11月23日办理其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13年10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嘉实新兴市场双币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进行查询。

 (4)有关嘉实新兴市场A本次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开放日当日15:00前各销售机构接受办理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赎回业务,开放日当日15:00以后各销售机构不再接受办理嘉实新兴市场A份额的赎回业务。

 (6)投资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了解本基金的相关事宜。

 (7)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8)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关于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688;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322号文核准募集,已于2015年11月18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5年11月19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时间延长至2015年11月25日。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2015年11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的《嘉实新起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也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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