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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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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北方创业 公告编号:临2015-075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截止公告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最终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 年 11 月 16 日、11 月 17日、11月18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15年11月14日披露了《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及《关于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等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起复牌,详见公告(临2015-073号、临2015-074号)。

 2、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需要澄清或回应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的情况。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征询,除北方创业已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并配套融资等信息外,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事件,在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最终控股股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已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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