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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汉麻产业”)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电子”)已完成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情况及后续事项
(一)标的资产的过户完成情况
2015年11月13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联创电子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已持有联创电子100%的股权。
(二)后续事项
1、汉麻产业及其他相关方尚需按照交易协议安排办理置出资产交割的相关手续;
2、汉麻产业尚需就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该等股份的上市等事宜;
3、汉麻产业尚需向主管的商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因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公司章程修订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二、关于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汉麻产业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过户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联创电子100%的股权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
同时,汉麻产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公司股份变动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核准;汉麻产业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变更等事宜;置出资产承接公司正在注册设立中,并由该公司负责接收安置对象,并对置出资产进行接收和处置。上述相关事宜正在办理中,到目前为止不存在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 律师核查意见
1、本次交易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相关交易协议约定的全部生效条件已得到满足,本次交易可以实施;
2、本次交易项下的置入资产过户手续均已办理完毕,该等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
3、相关交易各方尚需办理的后续事项,该等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金冠国际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8号);
2、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麻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