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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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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放
旗下部分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将于2015年11月18日起开通部分公司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 公告业务适用基金:

 ■

 2. 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在某销售机构持有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且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已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且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任一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2.1 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或等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以上适用基金可支持转换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以下产品:

 ■

 注:同基金 A/C 类收费模式之间不可进行转换。

 2.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基金合同中无特殊约定基金的转换费用采用“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B×C×(1-D)/(1+G)】×G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

 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

 份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国泰金龙行业)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国泰金鹰增长)份额净值是 1.300元,转出基金对应赎回费率为0.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率为0.3%,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净转入金额 = 100,000×1.200×(1-0.2%)/(1+0.3%)=119,401.79元

 转换补差费用 = 【100,000×1.200×(1-0.2%)/(1+0.3%)】×0.3%=358.21

 元

 转入份额 = 119,401.79 / 1.300=91,847.53份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10万份基金份

 额,持有期为100天,决定转换为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是1.200元,转入基金的份额净值是1.300元,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91,847.53份。

 注: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赎回费率和申购费率均按正常费率执行。

 若遇上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一项为固定值,另一项为比例值,无法按差

 值进行计算,则申购费补差不再扣减原基金申购时已缴纳的 1000元申购费。

 2.3 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

 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

 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础进行计算。

 4.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在 T+1日对投资者 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在 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5.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为1000 份,各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详见各基金招募说明书。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

 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

 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

 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但巨额赎回按比例确认时,基金转换出的未确认份额,不做顺延赎回处理。

 7.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起计算。

 2.4 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

 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赎回的有关规定。

 2.5 重要提示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

 构代理销售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且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已在该销售机构开通转换业务。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3.通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请参见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基金网上交易相关业务规则或公告等文件。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的程序及有关限制,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5.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销售机构

 3.1直销机构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投资者可通过国泰基金电子交易平台https://etrade.gtfund.com、手机wap站或手机客户端登录网上交易页面申购本基金。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新增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

 转换业务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签订了以下基金销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申万宏源自2015年11月18日起销售本公司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通转换业务。投资人可通过申万宏源的营业网点办理以下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业务范围:

 ■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 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三、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新增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国泰基金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定期

 定额投资计划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1月19日起新增销售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以下基金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费率相同。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交易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石静武

 电话:021-58991896

 传真:021-33830395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通话费用),021-31089000

 邮编:200082

 该活动解释权归平安证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平安证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关于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为“农业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以上销售渠道自2015年11月19日起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27日期间募集发行的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922)。投资人可通过农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销售渠道办理相关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95599.cn

 二、本基金管理人联系方式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三、重要提示

 投资者如需查阅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文件(《发售公告》、《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摘要》等)可登陆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或查询2015年10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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