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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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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国投安信 编号:临2015-103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2日,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六届九次临时董事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支付现金收购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期货)100%股权,同时由国投期货吸收合并公司持股100%的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期货),安信期货作为被吸并方将依法注销法人资格;吸收合并完成后,存续期货公司更名为“国投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国投安信期货)”。2015年7月27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事项。

 有关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及吸收合并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2015年11月16日,国投期货、安信期货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核准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89号),该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国投期货吸收合并安信期货。吸收合并完成后,国投期货更名为国投安信期货,注册资本由300,000,000元变更为586,000,000元;安信期货解散,安信期货的营业部变更为国投安信期货的营业部。

 二、核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三、你们应当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媒体和《期货日报》上公告,并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通知客户。公告和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并方案和债权、债务、客户持仓、客户保证金的处理方式。

 四、吸收合并完成后,国投安信期货应当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准予变更登记文件和本批复向我会申请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国投安信期货应当自换领《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公司章程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上报上海证监局、北京证监局备案。

 五、吸收合并完成后,安信期货应当向我会上交《经营期货业务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国投安信期货应当依法办理安信期货的营业部的更名手续,并于取得变更后的期货公司营业部的《营业执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申请换领期货公司营业部经营许可证。

 七、你们应当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妥善安置客户和员工,平稳有序推进合并工作,认真落实合并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确保社会稳定。

 八、你们在合并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向我会及上海证监局、北京证监局报告。

 九、本批复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国投期货、安信期货、国投安信期货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后续手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投安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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