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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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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5-135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11月16日(周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11月15日—2015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5日下午3:00 至2015年11月16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7号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瑞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54,817,4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364%。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81,269,1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816%。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73,54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3548%。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613,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4%。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8,065,0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99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48,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6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54,737,47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3%;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38,533,36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28%;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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