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本公司5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利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公司董事潘广成先生、独立董事郭云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大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无特别决议事项。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

 律师:矫鸿鹏、李蕊彤。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7日

 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临2015-059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16日在公司4楼1号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推选张镇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