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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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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台城制药 公告编号:2015-086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11月12日公告《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因原公告正文中会议审议事项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议案五《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相关子议案没有进行列示,现将相关子议案内容进行补充公告。

 一、会议审议的议案具体补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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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议案 1、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累积投票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议案2、议案3、议案4为一般投票表决方式。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28。

 2、投票简称:台城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1.01代表子议案 1.1.1,1.02代表子议案 1.1.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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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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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5,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举例如下: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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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 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补充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 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股东大会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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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特别说明:

 1、议案2、议案3、议案4为非累积投票制,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议案1、议案5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每个候选人的投票数量是投票人持股数的整数倍。

 3、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5、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6、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 是 □ (2)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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