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万润科技,证券代码:002654,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11月9日、11月10日、11月1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11月3日,公司披露了对深圳市博图广告有限公司投资的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向其投资,获得其21.43%的股权;同日,公司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相关公告,公司拟作价4.15亿元向苏军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鼎盛意轩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00%股权,拟作价3.24亿元向廖锦添、方敏、马瑞锋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北京亿万无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十名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情形。
3、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4,848.59万元至6,060.74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情况未发生变化。
3、公司在2015年11月7日公告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及“第七章 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因素”部分详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的风险因素,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登载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