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5-18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80号),批复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30,519,48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一)发行人

 名称: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腾蛟

 联系人:徐慜婧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金新路99号

 电话:021-20800301

 传真:021-20800300

 (二)保荐机构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保荐代表人:曲雯婷、徐晨涵

 联系人:杜克、王磊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010-60838406

 传真:010-60833335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有关批复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