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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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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年10月份产品销量及服务业务开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5-11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年10月份产品销量及服务业务开展情况的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告属自愿性信息披露。

 一、本公司2015年10月份主要产品的销量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单位:台/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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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CL集团本月LCD电视产品销量为137.7万台,同比下降1.55%。其中,TCL多媒体LCD电视本月国内和国外市场的销量分别为68.3万台和62.7万台。本月智能网络电视销量同比增长4.4%,国内智能网络电视销量为46.6万台,占TCL多媒体LCD电视在国内市场销量的68.2%。

 TCL集团本月手机及其它产品销量合计759.8万台,同比下降5.27 %。国内及国外市场的销量分别为70.1万台和689.7万台。其中,智能手机本月销量同比下降12.6%,占本公司通讯手机及其它产品总销量的57.7%。

 家电集团本月冰箱、洗衣机产品销量同比分别增长57.7%、25.5%,空调产品销量同比下降1.24%。

 华星光电本月液晶玻璃基板投片量为20.3万片(t1产线与t2产线合计投片量),同比增长40.5%,其中t1产线的投片量已超过15万片。华星光电本月液晶电视面板及模组产品的销售面积折算后约为液晶玻璃基板18.5万片,同比增长40.7%。

 二、本公司2015年10月份服务业务开展情况(未经审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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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通过公司智能网络电视终端运营的激活用户注新增45.7万,累计激活用户已突破1,100万,本月日均活跃用户数注 为439.5万。同时,公司通过欢网运营的智能网络电视终端累计激活用户已达1,791.9万,日均活跃用户数675.7万。游戏应用用户规模为353.8万。

 本月,公司移动互联网应用平台累计激活用户数达到1,979.4万,环比增长9.30%,月活跃用户为788.0万,应用累计下载量18,585.1万,环比增长11.6%。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5- 116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提案的增加、否决或变更。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9日下午2:30-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8日下午3:00至2015年11月9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路TCL大厦B座19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刘斌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计 38 人,代表股份 3,276,093,699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6.80 %。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 24 人,代表股份 3,129,195,330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25.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146,898,369 股,占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20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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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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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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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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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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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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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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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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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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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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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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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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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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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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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文梁娟、范秋萍

 3.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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