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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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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138

 债券代码:122111、122215、122222、122267

 债券简称:11永泰债、12永泰01、12永泰02、13永泰债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永泰01”公司债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本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在本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2永泰01,债券代码:122215)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2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

 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本公司决定不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即: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5.6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固定不变(注: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有关本期公司债券具体回售实施办法将另行公告。

 一、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文中含义如下:

 ■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2永泰01

 3、债券代码:122215

 4、发行总额:人民币16亿元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5.68%,在债券存续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若公司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利率上调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为1~2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一个基点为0.01%。

 8、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年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公司。

 9、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2年12月20日,计息期限为2012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19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12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17年12月20日。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7年12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资信评级情况:2015年5月28日,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

 14、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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