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1月09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5-095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自查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 2015年11月9日开市起复牌。

 一、情况说明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轮股份,股票代码:002722)近期收盘价格连续涨幅较大,为避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二级市场的大幅波动,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股票异常波动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结果予以公告。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已于2015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目前公司已将反馈意见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较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55%-100%,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包括:①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②主要原材料线材价格下降导致销售毛利率上升;③本期银行贷款利息比去年同期减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到期收到利息导致财务费用下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前期已经披露的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更正之处。

 4、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经自查及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监高在股价异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福和先生持股60%的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181,900股,平均价格为40.51元。截止目前,上海攀成德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还持有公司股票300,000股。

 李福和的配偶王伟前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52,000股,平均价格36.16元。李福和的兄弟李奇和于2015年11月4日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卖出公司股票2,100股,平均价格36.74元。经了解,李福和配偶王伟前和李福和兄弟李奇和此次所卖出的股票均为2015年4月17日买入。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股票市盈率相对较高。根据中证指数统计,截至2015年11月5日,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专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市盈率为73.56 倍,公司股票2015年11月5日收盘价为40.51 元,对应的市盈率为160.05倍,高于行业平均市盈率。

 3、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还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轮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