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1月6日接到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宫见棠先生的通知,基于坚定看好中国经济、看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长期坚定信心、对公司目前股价的合理判断,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于2015年11月3日以定向资管计划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0,100股,成交均价24.80元/股,成交金额498,480.00元(扣除佣金和交易费用)。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一、增持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2号)。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姜滨先生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14亿元,所需资金由自筹取得。
二、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式
公司董事、高级副总经理宫见棠先生通过认购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二级市场买入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本次增持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宫见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04,780股,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截止到2015年11月3日收盘,宫见棠先生通过定向资管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2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3%,成交均价为24.80元/股,增持总金额为498,480.00元(扣除佣金和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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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增持采用定向资管计划方式进行)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高管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定向资管计划增持股份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进行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继续关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增持公司股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