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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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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15-64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报告,申万宏源证券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措施的决定》([2015]78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申万宏源证券外部接入具有分账户功能的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而且,在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加强证券公司信息系统外部接入管理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35号)后,申万宏源证券在自查过程中存在向中国证监会漏报信息系统外部接入账户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第三条和《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责令申万宏源证券暂停新开证券账户1个月,暂停期间公司不得新增经纪业务客户。

 上述措施不会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申万宏源证券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要求落实整改。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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