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南瑞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15年10月2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6号)的核准,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6)。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5年11月5日,三亚新大兴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460200000037389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同时更名为“三亚新大兴园林生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兴园林”)。变更完成后,大兴园林的股东由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嘉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市富晨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冯活晓、邓雁栋、徐伟文、何小锋变更为海南瑞泽,本公司直接持有大兴园林100%股权,大兴园林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后续事项
(1)本公司尚需按照《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与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等8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向三亚大兴集团有限公司发行31,710,914股、向三亚厚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3,687,316股、向宁波嘉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843,658股、向广州市富晨兴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1,843,658股、向冯活晓发行1,659,292股、向邓雁栋发行1,659,292股、向徐伟文发行1,474,926股、向何小锋发行368,732股海南瑞泽股票,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834,06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本公司有权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海南瑞泽本次交易已获得的批准和核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目前,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海南瑞泽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
2、律师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海南瑞泽本次交易已获得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以及外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已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实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本次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实施情况的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一)》;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