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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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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股票代码:600155 编号:临2015-080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10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3月10日起连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3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23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1个月,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5年5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公司于2015年8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5年9月19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3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初步确定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的股东,拟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为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2015年6月11日,公司与包括贵州省物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11家华创证券股东(合计持有华创证券84.25%的股权)签订了《重组意向协议》。披露本次重组预案前尚需取得相关有权机构对标的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的行政许可以及国资监管部门对本次重组的预审核同意意见。若标的公司变更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未获批准,或者国资监管部门对本次重组不予出具预审核同意意见,本次重组将终止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与华创证券股东就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进行持续论证、沟通,所有有意向的股东尚需履行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后方可与公司签订重组正式协议。截至目前,尚无法确定上述交易对方的具体范围及拟发行股份购买的股权比例。

 停牌以来,公司组织了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开展相应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与相关各方积极论证、沟通协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事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为复杂,目前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按规定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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