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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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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5-08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百货”)已于2015年10月1日发布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6),公司筹划收购资产事项,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8日起停牌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9日和2015年11月5日分别发布了《新华百货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2015-082、2015-085和2015-088)。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交易方为独立第三方、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的方式初步确定为支付现金购买股权或相关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所处行业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零售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在公司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与交易方进行了多次协商谈判,并对拟收购标的资产进行了广泛的调查了解,双方管理层就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各项内容进行多次沟通协商,就有关可能的重组方案进行了审慎论证。

 1、公司与标的就彼此的业务发展进行了必要沟通了解,双方约定后续在标的公司所在地继续进行沟通接触。

 2、公司管理层与标的公司管理层就标的公司相关资产的可能合作进行了必要沟通了解,双方约定对谈话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

 3、公司和标的公司就资产出让事项进行积极的沟通接触,就资产出让的价格进行了预估,公司按照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交易核查工作。

 4、公司和标的公司就标的资产出让所涉及尽职调查工作的开展及可能的方案确定进行磋商、沟通。

 5、公司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各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沟通讨论,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积极推进全面尽职调查及其他相关工作。

 同时公司已组织各中介机构(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公司等)从10月中旬开始各自陆续对标的资产整体实施较细致的尽职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重组方案的设计、标的资产的审计及评估等其他相关工作,现各中介相关工作正在按程序安排实施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鉴于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程序复杂,尽职调查、人员安置及相关股权变动及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交易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一步论证,因此公司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9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报刊和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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