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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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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61 证券简称:康耐特 公告编号:2015-073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康耐特,证券代码:300061)自2015年10月12日下午13:00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1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年10月19日和2015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11月2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5年11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5年11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刘涛、陈永兰、樟树市和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樟树市和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安赐互联股权并购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美亚创享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易牧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上海旗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拟向珠海安赐共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泰君安君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樟树市铮翔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康耐特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康耐特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不超过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11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督安排》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2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9日起将继续停牌,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结果后另行通知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正式方案,且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耐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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