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本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1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清焕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书面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同意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参与竞购OSRAM Licht AG(欧司朗)部分照明业务资产的议案》
为增强企业竞争力,优化整合行业资源,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竞购OSRAM Licht AG(欧司朗)部分照明业务资产,并授权孙清焕董事长代表公司洽谈收购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如双方后续就交易达成实质性意向,并签署相关协议,应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将交易事宜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与资产出售方尚未就资产出售事宜达成任何实质性意向,双方最终能否达成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