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 于2015年11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的通知,郭瑞先生基于对公司文化产业生态化运作的发展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已披露的增持计划(详见2015年7月11日披露的公司2015-033号《关于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瑞先生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于2015年11月6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51,200股,交易均价44.53元/股,合计交易金额20,091,92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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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2、上述董事、高管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