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9月29日、2015年10月15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以超募资金2.5亿元、自有资金0.5亿元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9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青龙管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及《青龙管业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2015年10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青龙管业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2015年10月28日,该全资子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上的《青龙管业关于子公司—宁夏青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
2015年11月5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核准,该全资子公司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证》([2015]年第175号),准予该公司正式营业。具体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宁夏青龙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营业场所:银川市金凤区雪绒巷132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顾鹏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经营范围:依法为自治区辖区范围内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发放小额贷款;为全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贷款业务;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贷款担保业务。
有效期:自2015年11月5日至2016年11月4日
风险提示:本次核准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该公司能否继续取得经营许可证尚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