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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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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5-070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筹划出售资产,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15年10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同日起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5年10月3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目前,公司已确定出售的资产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房长远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房集团华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5-071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5]1854号),要求我公司对如下问题作进一步披露。公司现就问询函中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你公司提交备案的董事会决议显示,朱洪策、秦峰、李伟3名董事未出席审议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也未授权其他董事代为表决。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3名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原因。

 回复:公司按公司制度于10月26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第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九次会议通知以及要审议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和监事会定于2015年10月30日召开,均只审议三季度报告一项议案,并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当日直至接近下午六点,因信息传递出现故障,朱洪策、秦峰、李伟这3名董事的表决意见未按时送达。因必须在直通车公告通道关闭前提交季报文件,故董事会决议在无法取得表决意见的情况下按未出席处理。11月2日公司取得了三位董事同意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表决文件。

 二、根据前述规则要求,公司应当在季度报告正文的显要位置单独列示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姓名及原因,但你公司在第三季度报告中声明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该声明与你公司提交备案的董事会决议不一致的原因。

 回复:公司提交季度报告时,工作人员在匆忙中将三季报全文按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提交,导致季度报告与提交的董事会决议不一致。

 我公司在此次信息披露过程中确实存在疏忽,公司关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文件,公司9名董事全部为同意票。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错误。公司对上述疏忽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5-072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职工监事全志文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召开职工大会选举赵华先生为职工监事,但由于监事长与经营层存在分歧,故未对选举结果进行公告。该次职工监事选举后经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选举过程不符合民主选举的法律规定,建议由全体职工重新推举候选人,民主选举职工监事。

 公司于2015年11月5日再次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并邀请监事长及律师进行了现场监督。职工大会选举张蕾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1月5日

 附:简历

 张蕾先生,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职北京凯帝克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助理兼市场部经理。现任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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