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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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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5-55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5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338,345,864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8.24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6元,委托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截至2014年11月18日,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899,999,998.24元,扣除券商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38,999,999.93元后,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860,999,989.31元划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哈达支行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0802210629200069118账号内。另扣除与发行相关的中介机构费和其它发行费人民币4,575,045.87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6,424,95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1月19日出具中准验字[2014]1058号《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1月19日上述资金全部到账。

 公司于2015年2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8,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截至2015年11月2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8,5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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