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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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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13海通01、13海通02、13海通03、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编号:临2015-073

 债券简称:13海通01 债券代码:122280

 债券简称:13海通02 债券代码:122281

 债券简称:13海通03 债券代码:122282

 债券简称:13海通04 债券代码:122311

 债券简称:13海通05 债券代码:122312

 债券简称:13海通06 债券代码:122313

 关于召开13海通01、13海通02、13海通03、

 13海通04、13海通05、13海通06

 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拟进行部分A股或H股股份的回购。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3海通01”,证券代码“122280”;品种二债券简称“13海通02”,证券代码“122281”;品种三债券简称“13海通03”,证券代码“122282”)以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3海通04”,证券代码“122311”;品种二债券简称“13海通05”,证券代码“122312”;品种三债券简称“13海通06”,证券代码“12231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公告于2015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5 年11 月2 日上午9:00 至11:30以通讯方式召开。

 根据出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13年公司债第一期)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债券470万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3.92%。其中,同意票为470万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3.92%;反对票0万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0;弃权票0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0。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本期债券不足有表决权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0%,不满足《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条件。

 根据出席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情况,出席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13年公司债第二期)的债券持有人及委托代理人共1名,代表有表决权公司债券347.80万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3.16%。其中,同意票为347.80万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3.16%;反对票0万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0;弃权票0张,占持有有表决权的代表本期债券本金总额的0。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本期债券不足有表决权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0%,不满足《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条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编号:临2015-07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股份及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21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度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5年度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公司董事会回购公司部分A股或H股股份一般授权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13海通01、13海通02、13海通03、13海通04、13海通05、13海通06 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同时在监管部门指定的披露平台发布了《关于召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关于召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关于召开15海通C2、15海通C3 201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3日对上述会议通知再次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根据上述会议通知,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11月2日9:00至11:30,由于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的债券本金占比未达到相应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规定召开会议的最低要求,或投同意票的参会债券持有人所持有表决权不足该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所规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的条件因此均未能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部分A股或H股股份的回购》的议案形成有效决议。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司将继续与相关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托管人进行沟通,寻求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有效途径。

 综上所述,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尚存较大的不确定性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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