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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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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73 股票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5-93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杭州毅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750万元与自然人彭志宏、高娜共同设立杭州毅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毅凯”)。杭州毅凯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50万元,占75%;彭志宏出资175万元,占17.5%;高娜出资75万元,占7.5%。公司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根据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属于董事长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杭州毅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注册登记已获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并于近日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30102000161965。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 彭志宏

 彭志宏,男,普通合伙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23010319XXXXXXX816。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175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17.5%。

 2.高娜

 高娜,女,普通合伙人,中国国籍,身份证号:15282419XXXXXXX223。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75万元,该出资额占本合伙企业出资比例的7.5%。

 三、本次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毅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上城区白云路24号26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娜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6日

 合伙期限:2015年10月26日 至 2025年10月25日止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合伙人类型、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承担责任方式如下:

 ■

 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通过自筹资金以货币方式出资。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管理费:合伙企业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并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摊。普通合伙人不收取管理费。

 2、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顺序:(1)对于合伙企业取得的项目投资收益,普通合伙人将获得收益分成,比例为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的20%;(2)合伙企业投资收益总额中除普通合伙人收益分成之外的部分,由所有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额按比例分享;(3)分配时间:分配时间根据项目退出时间来决定,已实现并收回的利润全部进行分配。

 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有权监督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投资的目的在于通过参与设立投资型合伙企业,提升公司在文化领域的投资效率与专业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投资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率不确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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