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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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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4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公司确立了以电动汽车相关产业、智能工厂装备及解决方案、智能电网设备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现有业务与能源互联网的结合点。在国家产业升级转型、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背景下,电动汽车相关产业得到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为全面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计划购买电动汽车相关产业的优质资产,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整体价值,提高投资者的回报水平。

 基于对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在动力电池领域的行业地位和技术优势的认可,公司于2014年11月通过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向沃特玛投资1亿元人民币,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前持有沃特玛11.1111%的股权。公司计划通过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沃特玛88.8889%的股权,这是公司进一步完善电动汽车相关产业战略布局、分享电动汽车快速发展带来丰厚利润的积极举措。

 (二)本次重组框架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为沃特玛除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盈佳外的全体股东。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

 3、标的资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为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88.8889%的股权。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在公司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极与交易对方进行了多次磋商谈判,并对拟收购标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了解,组织双方管理层就交易包含的各项内容进行多次沟通协调。同时,公司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1、2015年8月初,双方初步商讨收购及合作意向。

 2、2015年8月至9月,中介机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开展审计、评估、法律等相关工作。

 3、2015年10月,双方根据中介机构的尽调情况,公司与标的公司主要股东就交易方式、标的估值、业绩承诺等交易的核心条款进行充分讨论。

 4、2015年11月1日,由于停牌期间资本市场和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公司和交易对手就本次重组方案中的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2015年7月2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

 2、2015年7月28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 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5天。

 3、2015年8月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拟进行的重大事项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4、2015年9月3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5、2015年10月1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4日起继续停牌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自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了多次沟通与磋商,各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由于公司停牌期间资本市场和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多次努力,公司与标的资产的股东就标的资产的估值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签署重组相关协议。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成功,但是公司将继续坚持自我发展和收购兼并相结合的发展战略。同时,根据沃特玛的发展需要,公司将对其在资金、市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提供适当支持,保持并推进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五、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在2015年11月3日上午10:00-11: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同时股票复牌。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509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长园集团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 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形式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互动交流(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一、说明会类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将于2015年11月3日上午10:00-11:00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针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的时间、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在线互动交流(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出席公司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许晓文先生,总裁鲁尔兵先生,常务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倪昭华女士、财务顾问主办人忻健伟先生。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在2015年11月3日10:00-11:00时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http:// http://sns.sseinfo.com,直接参与公司本次网上投资者说明会,与公司进行互动交流,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提问。

 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昭华、马艳

 电 话:0755-26719476

 传 真:0755-26717828

 邮 箱:zqb@cyg.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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