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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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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电子直销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并实施交易费率优惠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11月4日-11月11日,在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开通旗下中银安心回报半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0817)的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部分交易实行优惠费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开通范围

 1、持有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南京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汉口银行、大连银行、温州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任一银行的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于2015年11月4日-11月11日即可办理本基金的电子直销申购、赎回及基金转换业务。

 2、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包括:中银基金官方网站(www.bocim.com)、中银基金官方微信服务号、中银基金官方APP客户端 。

 二、交易费率优惠

 1、根据支付银行卡和支付渠道的不同,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不同的优惠折扣。若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率的,则执行原申购费率。具体优惠幅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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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与中银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96)、中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72)、中银健康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591)、中银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805)、中银研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0939)、中银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27)、中银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01370)、中银智能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476)、中银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000539)及中银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663)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的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当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时,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当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将持有的中银活期宝基金转换为本基金时,由于中银活期宝基金申购赎回费率均为0,因此转换费实质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在转入基金合同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施4折优惠,对原申购费率实施固定申购费率的转入基金,按基金合同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转换至中银活期宝时,转换费为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不再实施优惠。

 四、注意事项:

 1、申购金额中已包含投资者应支付的申购费。

 2、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具体电子直销开户要求及流程可参见本公司网站。

 五、信息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中国银行

 网站:http://www.boc.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3、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4、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5、招商银行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6、通联支付

 网站:www.allinpay.com

 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

 7、银联电子支付

 网站:www.china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16

 六、风险提示: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进行运作,在非开放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购、赎回及转换。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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