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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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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同方国芯 公告编号:2015-055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拟筹划涉及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股份”)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同方国芯,证券代码:002049)已于2015年10月12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12日、10月14日、10月21日、10月2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4)。

 2015年11月2日,同方股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6.39%股权出售给清华控股下属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西藏紫光春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春华”)的重大事项。转让双方已于2015年11月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紫光春华将持有本公司220,835,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39%,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紫光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220,835,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39%;同方股份持有本公司30,280,24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9%,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清华控股通过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和同方股份仍合并间接持有251,115,24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38%。本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教育部。

 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尚需同方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另外,紫光春华因本次股权受让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的核准。鉴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完成《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披露文件的编制。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1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与相关各方积极沟通,尽快完成相关文件的编制,并在公告披露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会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同方国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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