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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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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8 证券简称:兖州煤业 公告编号:临2015-071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邹城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5亿元人民币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保收益型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3个月

 一、委托理财概述

 2014年10月24日,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授权公司开展保本理财业务的议案》,批准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保本理财业务,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理财业务相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为加强资金管理,实现公司存量资金收益最大化,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亿元购买了1项银行理财产品,该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请见本公告第二部分“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及第三部分“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二、委托理财受托方基本情况

 为开展上述委托理财业务,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相关理财产品协议。本公司与交通银行之间不存在产权、人员方面关系及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2015年11月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购买交通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91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证收益型,交通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并按产品说明书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年率)向投资者计付理财收益。

 (4)产品认购规模:5亿元人民币

 (5)预计年化收益率:3.80%

 (6)产品起息日:2015年11月03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02月02日

 (8)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无

 (二)敏感性分析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经营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安全;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获得固定收益,风险可控。该等保本理财业务的风险在于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防范措施为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开展理财活动;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项目建设和经营流动性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闲置资金收益。本次投资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安全;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获得固定收益,风险可控。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50亿元人民币。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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