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2015年9月3日、2015年9月12日、2015年9月19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5年9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17日,公司相继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15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目前,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中介机构仍在有序开展本次重组事项的审计评估工作。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