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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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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黄祥谈、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建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建雄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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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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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4年6月2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的议案》。目前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已获得中国保监会的核准,根据批复,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将启动筹建工作,筹建完毕,经中国保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将积极支持和配合海峡金桥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做好相关工作,详见公司2015年8月21日发布的《关于参与发起设立财产保险公司获得核准批复的公告》(临2015-035)。

 2、2015年3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厦门国际银行增发股份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与厦门国际银行正式签署增资协议,详见公司2015年4月15日发布的《福建高速对外投资进展公告》(临2015-019)。2015年8月7日,本公司收到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股东权证,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取得厦门国际银行股东权证的公告》(临2015-032)。

 3、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期限为不超过5年,债券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采取单利按年计息,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一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8月13日结束,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3.53%,详见公司2015年8月13日发布的《2015年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临2015-034)。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5年7月14日,针对股票市场的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9日的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承诺,未减持本公司股份。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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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公告编号:2015-043

 债券代码:122431 债券简称:15闽高速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10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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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祥谈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独立董事徐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4人,监事叶国昌先生和李兆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高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补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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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王雷刚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增补后的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分别为:黄晞女士、王雷刚先生、叶国昌先生、陈振松先生、张中光先生、陈斌先生和李兆深先生。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魏吓虹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15-04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在福建省福州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徐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特委托独立董事汤新华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祥谈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审计报酬。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董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手册〉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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