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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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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吴湘峰、董事总经理宗文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82.50%,主要是由于公司支付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2、应收帐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22.77%,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公司定期存款本期到期结息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60.28%,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47.36%,主要是由于公司摊销入渔年费所致;

 6、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较期初增加8,00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7、投资性房地产期末较期初增加4,109.40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冷链物流收购项目所致;

 8、固定资产清理期末较期初减少100%,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清理中水610、618船所致;

 9、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增加377.93%,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0、商誉期末较期初增加8,26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1、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7,10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发生银行借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2、应付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91.69%,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3、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942.13%,主要是由于公司预收鱼货款和修船款,以及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56.47%,主要是由于本期发放奖金和船员劳务费所致;

 15、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增加3,232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发生银行借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6、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增加637,84%,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付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收购款所致;

 17、长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加1,515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冷链物流收购项目所致;

 18、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增加7,788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19、营业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3.78%,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金枪鱼资源回升产销量同比增加导致捕捞业收入增加、鱿鱼贸易收入同比增加以及公司收购55%股权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本期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收入增加所致;

 20、营业成本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30.44%,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鱿鱼贸易成本同比增加以及本期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成本增加所致;

 2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82.82%,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发生银行借款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2、财务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 38.47%,主要是由于本期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23、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416万元,主要是由于汇率变动导致的坏账损失同比增加以及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4、投资收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38.58%,主要是由于公司权益法核算的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5、营业利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81.9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金枪鱼资源回升产销量同比增加、权益法核算的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本期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6、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2.70%,主要是由于本期燃油价格下跌导致燃油补贴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7、所得税费用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13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8、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27.74%,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2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1.23%,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收到燃油补贴同比增加所致;

 3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649.94%,主要是由于公司本期支付投资新阳洲股权转让款、购买理财产品款以及冷链物流收购项目所致;

 3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59.92%,主要是由于公司收购张福赐所持有的厦门新阳洲水产品工贸有限公司55%股权,该公司本期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受理,目前正在进行补充材料等相关工作,因该重大重组事项尚未完成,因此对公司本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5-041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在北京中水大厦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6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湘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和季度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公司董事长吴湘峰先生已至退休年龄,公司董事会同意吴湘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职务。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3、公司董事会选举公司现董事总经理宗文峰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解聘宗文峰先生公司总经理职务。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4、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现公司董事胡世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选举胡世保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新任公司董事长宗文峰先生、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胡世保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工作简历

 宗文峰,男。1964年出生,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6年参加工作,曾任中国水产总公司驻尼日利亚代表处副代表,中水驻拉斯帕尔玛斯办事处主任助理兼企管部主任,中国水产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国际渔业公司总经理,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长、公司党委书记、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宗文峰先生现兼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水产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董事长;宗文峰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15000股;宗文峰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宗文峰先生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胡世保:男,1966年出生,高级经济师,硕士学历,清华大学EMBA。1995.09-2008.08任也门、塞拉利昂、毛里塔尼亚代表处副代表、代表。2008.08月-2011.12任中国水产总公司副总经理,2011.12-2015.04任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2014年5月23日任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2015.07-2015.09任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胡世保先生目前已经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董事长职务,除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外无其他任职。胡世保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票6000股;胡世保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胡世保先生的任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5-039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吴湘峰先生因到龄退休,本人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吴湘峰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吴湘峰董事长的退休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对吴湘峰董事长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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