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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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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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尔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春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2015年9月30日):

 1、应收票据期末较年初减少46.91%,主要因为本期公司收取票据结算款减少;

 2、应收账款期末较年初增加56.06%,主要因为本期公司新增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较年初增加73.13%,主要为本期应收拆迁补偿款增加。

 合并利润表项目(2015年1-9月):

 1、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5.93%,主要因为本期公司资源税增加;

 2、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87.56%,主要因为本期公司利息支出增加;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因为公司转让南京市广润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确认的投资收益,以及上年同期远期结汇合约亏损而本年度盈利;

 4、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437.92%,主要因为公司销售规模同比下降;

 5、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是因为本期包含房屋拆迁处置利得;

 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52.79%,是因为本期母公司所得税计提增加;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67.29%,主要因为本期公司营业利润下降。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2015年9月30日):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因为本期公司收到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款以及本期工程建设支出减少;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22.21%,主要因为公司本期支付的筹资活动现金增加;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29.64%,主要因为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详细内容见下表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胡 尔 广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816 证券简称:智慧农业 公告编号:2015-059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融资所需,本公司大股东江苏江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动集团”)于2015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3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质押期限25个月,本次质押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截至2015年10月30日,江动集团共持有36,970.47万股本公司股份(无限售流通股3,970.47万股、限售股3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06%;已质押冻结24,83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0%。

 

 

 江苏农华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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