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姜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荣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原有总股本470,4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70,400,00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411,200,000股。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表中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以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实施了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原有总股本470,4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70,400,000股,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1,411,200,000股。上表中所列股数以权益分派实施前总股份为基数计算。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109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通过电话会议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10月2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110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30日11时,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冬女士召集并主持,全体监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无弃权票。一致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