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9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刘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孟长舒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无销售商品房业务而使收入减少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无销售商品房业务收入而使结转的成本减少所致;

 3.管理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了部分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相关中介费用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报告期内收入减少而计提的税金减少所致;

 5.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上一报告期支付了上一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所致;

 6.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是由于上一报告期支付了部分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相关中介费用所致;

 7.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上一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处置凌宇分公司房产收入所致;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支付了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订金1亿元以及缴纳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税费所致;

 9.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减少是由于上年同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特定投资者定金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江苏国盛股东签订解除协议书的议案》。因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再继续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山西煤层气资产事项的议案》,经与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盛)股东平等协商,就双方于2014年4月24日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江苏国盛恒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90%股权的股权转让和增资框架协议》,公司与江苏国盛的股东山南天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山南盛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袁桅、永宣资源一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宣资源二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永宣资源三号(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江南弘鼎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了解除协议书。解除协议书中约定山南天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公司支付的全部壹亿元订金并支付相应利息,截至本报告报出日,公司已收到山南天源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422.50万元。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正在筹划出售资产,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目前资产出售事项正在推进中。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一大股东嘉益(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收购原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股权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2、第二大股东天津中维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承诺:1、在法定承诺禁售期(即所持股票获得流通权后12个月)期满后,48个月内不上市交易;2、在上述承诺的禁售期期满后,通过交易所出售的价格不低于7元/股。

 目前上述股东没有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可销售房屋减少,公司正在筹划出售资产,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较大变化。

 ■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中房股份  编号:临2015-069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将公司2015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披露如下:

 一、房地产项目情况

 2015年第三季度以及2015年1至9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无新开工以及竣工项目,也无商品房销售。

 二、物业出租情况

 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末,公司出租物业总面积5762.48平方米,2015年1至9月实现出租收入282万元,其中2015年第三季度实现出租收入95万元。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