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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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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公司负责人孟凤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秀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曹锡锐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注:因公司于2015年收购了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建总公司”)持有的重庆铁发遂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80%的股权,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对上年度末(年初余额)/上年同期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26,895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105.89%,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增持有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3969)股份所致。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8,026,827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75.25%,主要是由于公司新增股权投资及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3)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669,295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47.18%,主要是由于公司预交相关税费增加所致。

 (4)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2,798,201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246.46%,主要是由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铁建财务有限公司吸收控股股东存款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86,202,188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35.08%,主要是由于公司预收售楼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6)应付利息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207,426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40.77%,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付未付利息增加所致。

 (7)应付股利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62,237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减少60.38%,主要是由于公司分配股利已经发放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43,908,121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53.41%,主要是由于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9)长期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6,180,469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34.93%,主要是由于公司需代政府支付拆迁款增加所致。

 (10)专项应付款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846,382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102.76%,主要是由于公司应付拆迁款增加所致。

 (11)递延所得税负债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599,341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689.99%,主要是由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从而导致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12)其他综合收益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726,770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591.76%,主要是由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13)少数股东权益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人民币16,429,670千元,较上年末(经追溯)增加32.34%,主要是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加投资所致。

 (14)资产减值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为718,550千元,较上年同期(经追溯)增长111.86%,主要是由于公司物流贸易业务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964千元,较上年同期(经追溯)增长59.33%,主要是由于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下降所致。

 (16)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42,948千元,较上年同期(经追溯)增长232.52%,主要是由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联营企业利润增加所致。

 (17)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477,149千元,较上年同期(经追溯)增加1,554,568千元,主要是由于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18)少数股东损益年初至报告期末为458,530千元,较上年同期(经追溯)增长517.17%,主要是由于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比例增加所致。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新签及未完工合同情况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新签合同总额5,563.986亿元,为年度计划的67.88%,同比减少1.51%。其中,国内业务新签合同额4,945.732亿元,同比增长9.84%,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8.89%;海外业务新签合同额618.254亿元,同比减少46.08%,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1.11%。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集团未完合同额为17,204.680亿元,同比减少2.43%,其中海外业务未完合同额3,924.929亿元,占未完合同总额的22.81%。

 年初至报告期末,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4,574.704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82.22%,同比减少2.50%。其中,铁路工程新签合同额1,620.736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35.43%,同比减少15.17%;公路工程新签合同额1,129.304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24.69%,同比增长68.77%;房建工程新签合同额817.635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7.87%,同比减少15.61%;水利水电工程新签合同额139.243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3.04%,同比增长86.88%;城市轨道工程新签合同额523.477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11.44%,同比增长10.98%;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额204.348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4.47%,同比减少44.62%;机场码头工程新签合同额36.546亿元,占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的0.80%,同比减少27.24%。公路、水利水电新签合同增幅较大的原因是国内市场新招标项目增加;市政工程新签合同降幅较大是因为受到国内相关行业投资减少影响。

 年初至报告期末,本集团非工程承包板块新签合同额989.282亿元,占新签合同总额的17.78%,同比增长3.35%。其中:勘察设计咨询新签合同额77.374亿元,同比增长11.50%;工业制造新签合同额121.762亿元,同比增长14.68%;物流与物资贸易新签合同额552.413亿元,同比减少12.20%;房地产开发业务新签合同额225.506亿元,同比增长60.46%。房地产新签合同额同比增幅较大的原因是今年以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出台有关政策,改善市场环境,本集团房地产项目顺应市场形势,积极推盘,抢抓市场客户,加快项目去化,销售业绩出现回升。

 2.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非募集资金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于2015年2月5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议案;于2015年6月2日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及承诺的议案。2015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2015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复核准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9,361,702股A股股票。2015年7月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簿记,发行价格最终确定为8.0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为1,242,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9,936,000千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13,057千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822,943千元,其中新增股本1,242,000千元,新增资本公积8,580,943千元。该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5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2015年7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166,000千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详情参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分别为2015年2月6日、2015年5月13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11日、2015年6月25日、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18日、2015年7月30日的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注:详情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分别为2014年3月29日、6月19日的相关公告。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15年7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执行董事、总裁张宗言先生的辞职报告,张宗言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裁职务,亦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根据《公司法》、《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张宗言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即2015年7月6日)生效。张宗言先生辞职后,由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庄尚标先生主持公司经理层工作。

 201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了一届六次职代会第一次联席会议,张良才先生获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情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分别为2015年7月7日和2015年7月22日的相关公告。

 3.6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进展情况

 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装备”)2015年6月30日前境外上市进展情况参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10月12日,公司披露铁建装备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76号)事项,该批复核准铁建装备发行不超过611,790,092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铁建装备本次境外上市外资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铁建装备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开展后续工作。详情参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为2015年10月12日的公告。

 3.7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中铁建总公司于2015年7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1,150,000股,买入均价为15.867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32%。本次增持前,中铁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66,245,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33%。本次增持后,中铁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67,395,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1.34%。详情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和本公司网站(www.crcc.cn)上,日期为2015年7月9日的相关公告。

 3.8重要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孟凤朝

 日期 2015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5—071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工程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中标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主体工程6101标段和10号线工程主体工程1012标段,中标价合计约67.68亿元,约占本公司中国会计准则下2014年营业收入的1.14%。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5—070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10月30日在中国铁建大厦举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5年10月15日以书面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8名,6名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王化成独立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辛定华独立董事代为表决;承文独立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路小蔷独立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孟凤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遵义高铁新城一期PPP项目投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遵义高铁新城一期PPP项目投标。该项目如中标,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青岛-海阳城际(蓝色硅谷段)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建设规模及融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集团”)调整青岛-海阳城际(蓝色硅谷段)轨道交通工程投资建设规模及融资方案。项目线路长度由原44公里调整为58.35公里,项目BT总投资由100.34亿元增加至139.74亿元,建设周期30个月,项目建设采用“投融资+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1)占BT总投资30%的项目资本金约41.9亿元由投资集团投入,其来源与原投融资方案相同,由投资集团自行筹集。(2)占BT总投资70%的债务融资,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建设期内(项目自正式动工至试运营首日止),公司为项目公司提供97.83亿元额度的建设期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运营期内,依据青岛市人民政府与青岛地铁公司签署的建设及运营协议、BOT协议等,本项目以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项下的建成资产、运营收费权等抵(质)押方式提供担保,并由政府承担项目贷款的还本付息、项目运营补亏等差额补足义务。(3)在项目试运营开始之日起30日内即2017年12月底,投资集团将项目公司全部股权一次性转让给青岛地铁公司,由其在三年内分四期支付回购款(同原投融资方案)。回购价格为投入资本加投资回报,投资回报率在建设期为三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在回购期为五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在项目公司股权变更的同时,投资集团将项目公司BT投资的银行债务融资一并一次性转移给青岛地铁公司。(4)项目回购分为四期:建设期末(2017年12月底)完成贷款转移及首次20%股权回购,2018年12月底完成30%股权回购,2019年12月底完成30%股权回购,2020年12月底完成剩余20%股权回购。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资源至兴安高速公路BOT项目配套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集团投资资源至兴安高速公路BOT 项目配套项目—广西桂林市资源县八角寨丹霞景区旅游开发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70225万元,基础配套设施开发周期2年,项目经营期40年。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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