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杨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民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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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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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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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在近期以不低于前次减持金额的15%的资金增持本公司股票,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增持并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报告期内,尚处于承诺期限的相关承诺依然有效。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国平
日期 2015-10-29
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5-030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11月5日发行了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4大众CP001,代码:041470006),发行总额人民币2亿元,期限365天,发行利率4.34%,起息日期为2014年11月7日,兑付日期为2015年11月7日。
公司将于2015年11月7日兑付该短期融资券本息,本息兑付总额为人民币208,680,000元。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