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国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帅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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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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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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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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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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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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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宏达钼铜有限公司接到什邡市政府通知,要求钼铜项目停止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后,公司一直与什邡市政府就后续事宜保持沟通,并多次以书面函件形式进行交流。2014年6月25日,什邡市政府回函公司,确定在2015年底前,对停止建设钼铜项目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清偿完毕。目前,公司正在对因钼铜项目停止建设而形成的经济损失进行清理,对形成的债权债务进行磋商。待公司与什邡市政府就钼铜项目后续事项包括经济损失的清偿范围、清偿金额、清偿方式等方面达成共识,形成确定方案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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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5-043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9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5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5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牟跃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对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成 委员:黄建军、孙 早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仁平 委员:王国成、杨天均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天均 委员:王国成、王仁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孙 早 委员:王国成、杨天均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