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廖木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旭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依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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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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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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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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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5年5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12.28元/股的价格,向8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2,214.98万股,募集资金15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2015年5月20日,公司实施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45,111,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2.28元/股调整为12.18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22,149,800股调整为不超过123,152,700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积极开拓市场,发展各项主营业务,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将借助在中高端消费品领域的品牌知名度,不断进行产业链的延伸、业务模式的升级,丰富公司产品层次,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出售资产情况
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香港全资子公司高品堂皮具有限公司向汇智新技术有限公司出售其位于香港九龙长沙湾永康街77号环荟中心10楼1-3、5-12、15、16室房产及3楼12号停车场,转让价格为港币8,39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闲置资产回笼资金,出售资产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将增加公司当期利润人民币约3,17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正面影响。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出售资产尚未完成转让过户手续,根据协议预计在第四季度完成过户手续。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出售资产相应的收益将在出售资产完成转让过户手续当期体现。
(三)对外投资情况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潮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182万元获得广州市拉拉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7%的股权。其中,前海潮尚以现金出资4,364万元认缴拉拉米新增注册资本113,636元,占本次增资后拉拉米注册资本的12%,剩余部分计入拉拉米的资本公积金;同时以现金出资1,818万元受让广州安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拉拉米本次增资后5%的股权。
本次参股拉拉米涉足跨境电商领域,探索新兴的业务模式,以拉拉米作为战略支点,布局公司多品牌战略,借助拉拉米的渠道资源进入化妆品和保健品行业,围绕目标客户的核心价值打造多层次轻奢平台,为中国广大中产阶层女性消费者打造时尚生活生态圈。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占拉拉米注册资本的17%,尚未取得拉拉米的控制权,也未合并报表。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的运营资金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筹划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本次公司拟收购资产为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标的公司利润规模约为1000-2000万美元,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公司拟投资1至2亿美元通过受让股份或定向配售取得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地位,并将继续保持其上市公司地位。截至目前,公司已委托多家境内、外中介机构协助公司积极推进收购事项的发展,并已完成了相关的尽职调查、管理层访谈、现场考察以及报价等工作。鉴于本次收购规模大、范围广、程序复杂,交易方案设计较为复杂,交易方案仍在调整完善中,相关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
鉴于本次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考虑到公司停牌时间较长,对广大投资者造成诸多不便,经审慎考虑,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28日复牌。此次复牌不会对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既定战略规划。鉴于目标公司在国际上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如果境外收购事项能够顺利完成,将进一步奠定公司在珠宝行业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形象。复牌后,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海外并购事项,并在未来的经营和发展中,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围绕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需求,推动公司多品牌战略的发展。本次收购事项如有进一步的实质性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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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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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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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