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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3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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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江端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爱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素娥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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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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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说明

 2015年8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43,936,731股,发行价格为11.38元/股,发行对象总数为2名,分别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其中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26,362,039股,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为17,574,692股,限售期截止日2018年8月24日。

 2、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201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5年5月21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批准了《关于2014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304,819,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963,840元。

 公司于2015年6月份实施了上述分配方案,并于6月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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