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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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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参加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开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晓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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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专项产业基金设立完成及进展

 2014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专项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市工程咨询公司、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佳逸创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青域诚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发起设立专项产业基金,基金名称为北京清新诚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清新诚和”)。清新诚和设立规模为25,3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39.53%,其他出资人出资15,30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60.47%。

 2015年1月19日清新诚和正式成立,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院3号楼2层2076室,经营范围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截止本报告日,清新诚和认缴出资总额为28,300万元,公司已累计缴纳注册资本5,000万元。

 2、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展

 2014年11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后,公司将草案及相关资料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公司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确认无异议并备案后,于2014年12月30日召开201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5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5年1月 14 日,并于 2014 年 1月15日披露了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5年1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352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期权简称:清新JLC1,期权代码:037679。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15年1月 14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21.81元。

 因公司2015年5月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2015年6月1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同意因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352万份调整为2,704万份,行权价格由21.81元调整为10.81元;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148万份调整为296万份。调整2014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工作已于2015年6月完成。

 3、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进展

 公司于2014年12月12日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15年3月2日,公司2014年员工持股计划陆续通过大宗交易和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等方式完成公司股票购买,购买均价28.39元/股,购买数量6,9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1%,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15年3月3日起12个月。目前员工持股计划处于锁定期。

 因公司2015年5月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员工持股的数量调整为13,916,000股,均价为14.20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4、出售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中天润博的股权

 公司于2015年3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中天润博55%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人民币6,678.57万元。

 北京碧展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天润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北碧展评报字[2015]第013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月31日,评估结论为中天润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7,915.41万元,评估值为11,569.04万元。

 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按照上述收益法评估价值,公司持有中天润博55%股权的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6,678.57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天润博股权,中天润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5、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世纪地和于2015年7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1,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938%,同时世纪地和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深圳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在适当的价格区间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过1%)。

 2015年7月,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计划一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截止本报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世纪地和增持1,500,000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增持657,700股。

 6、其他非重要事项

 (1)2015年3月2日,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盐城国电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境保护核心装置的制造。

 (2)2015年3月30日,新源天净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清源矿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石灰石及制品销售。

 (3)2015年4月20日,公司与淄博佳固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佳逸创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设立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环保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工程总承包;环保工程设计、施工;销售:环保设备。公司持有山东清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

 (4)2015年5月12日,公司出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山西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应用;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及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除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产品)的销售;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5)2015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环保大数据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电投远达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南岸科技创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环保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重庆智慧思特环保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智慧环保”)。重庆智慧环保设立规模为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出资75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15%,其他出资人出资4,250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85%。2015年9月,重庆智慧环保办理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岸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61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15年10月19日向各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采用现场及传签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人民政协报大厦公司11层大会议室。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人,传签方式参与表决董事3人),发出表决票8份,收到有效表决票8份。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张开元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3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拓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的需要,公司拟在开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运营及相关业务的项目所在地设立运行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名)运行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具体地址需在项目所在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能确定;

 4)经营范围: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营、维护、技术服务;脱硫脱硝副产品综合利用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制造和购销。

 5)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任命。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的目的: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在各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是拓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的需要。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为高效、有序、及时的根据公司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需要完成设立分公司以及分公司工商变更等工作,公司董事会一并授权董事长依照本决议,根据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审批、签署并更新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分公司设立及变更情况。

 本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5-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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