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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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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泽股份,股票代码:000534)于 2015 年 8月 6 日开市起停牌。2015 年 8月 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8月 2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2),8月2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9月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9月12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1),9月19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3),9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85),10月10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

 公司原承诺争取最晚在2015年11月6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现由于重组标的资产比较复杂,大部分标的资产在国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且交易金额较大,公司需要更长的时间筹划重组相关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征求意见稿)》关于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应就继续筹划相关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的规定的要求,201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及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95),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继续停牌的申请,并争取在2016年2月6日前按照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

 在公司履行审议程序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即2015年11月9日)。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工作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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