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9月2日停牌,2015年9月18日因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而正式停牌(详见2015-048号公告),上述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详见2015-050号公告、2015-051号公告)。2015年10月17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详见2015-053号公告),宣布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标的资产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的养老公司股权、新华锦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涉及养老产业的部分房产。虽然审计、评估、法律及独立财务顾问相关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已基本完成,但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各中介机构在完成基本现场调查后需详细梳理工作底稿编制工作报告和意见,公司及控股股东仍需对交易框架方案进行确认。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主要框架方案达成共识,各方尚未正式签订重组交易协议。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及承诺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力促交易对方和标的公司按照中介机构要求进行相关规范,并督促交易双方尽早达成交易方案。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公告为准。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