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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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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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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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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鑫元货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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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自2015年1月7日起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鑫元货币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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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自2015年1月7日起收益分配按日结转份额。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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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30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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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职日期为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解聘日期;

 2. 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议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3.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关于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规范,进一步完善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活动。本公司通过系统控制和人工控制等各种方式,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的相关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时机进行监控分析,未发现有违公平交易要求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制订《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管理办法》,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交易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异常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与记录工作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信用利差的角度看,未来会出现分化行情,中低评级(AA及以下)的信用利差有走阔压力,中高评级(AAA、AA+)信用利差继续维持低位。一方面,经济继续探底的过程还没有结束,三季度预计GDP增速在6.7%左右,在此背景下货币宽松必然延续,市场的资金面在未来一段时间也将维持宽松格局,且股市的震荡也已经引起了投资者风险偏好的大幅回落,在经济下行、汇率基本稳定的背景下,资金价格继续下行的概率较大,预计R007向2%靠拢,套息仍然不失为一种较优的投资方案。在过剩产能不能有效出清,刚性兑付破除之前,经济难以真正企稳,债券市场的牛市也就难言终结。因此在这种情境下,债市整体,尤其是中高等级债券仍有下行空间。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在本季度规模波动相对平稳,但总体来看很好的应对了市场变化。在久期以及杠杆运用上均相对保守,保证了整个组合的流动性状况。在收益方面,本基金追求稳定回报,避免大起大落情况出现,从结果来看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能够运行在市场较高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鑫元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6878%,鑫元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0.749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经济运行的长周期、中周期及短周期来看,目前都处在下行阶段,预计未来3-6个月都看不到周期好转的迹象,8月库存数据以及9月PMI数据都验证这一判断。宏观层面流动性将维持宽松态势。国内经济的下行趋势以及美联储加息预期的国际环境,决定了人民币汇率中期走势。为了稳定人民币汇率,央行在外汇市场需要持续进行购入人民币并抛出美元的操作;稳增长的国内逻辑,决定货币政策将维持宽松格局。据此判断,4季度货币政策需要进一步调整,降准降息的可能性在上升。因此,宏观层面的流动性格局,在10月份应该会保持宽松态势,这会形成对市场的支撑。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需要对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进行说明的情况。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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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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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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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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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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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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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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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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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5.8.2 若本报告期内货币市场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应声明本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如是,还应对相关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做出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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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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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设立的文件;

 2、《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3、《鑫元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5、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复、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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