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富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公告(2015年第10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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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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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5年10月26日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5年10月27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5年10月26日申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5年10月27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26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fund.com。
2.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50619688,400-700-8001。
3.本基金销售机构:
1)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华富货币市场基金单笔申购、追加申购
和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28日起,调整旗下华富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华富货币”)单笔最低申购、追加申购和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额限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首次申购、追加申购华富货币,单笔最低金额限额调整为人民币100元。投资者进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每期扣款最低金额不进行调整。
2、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华富货币的最低持有份额限额调整为100份。若某笔赎回、转换转出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网点)的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二、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金额限制基础上设置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2、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在上述最低份额限制基础上设置最低赎回及最低持有份额,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赎回业务时,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约定。
3、投资者赎回华富货币的单笔最低份额限额不进行调整,单笔最低份额限制仍为100份。
4、本次调整方案所涉及的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将在更新招募说明书时一并予以调整。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700-8001,021-50619688;
(2)本公司网址::www.hffund.com。
6、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申购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