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2日。
2. 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3. 议案一涉及终止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4. 议案三、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14:3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5年10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泰达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74),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10月29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9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至2015年10月2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6层16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终止二级子公司兴实化工发行1.5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蓝盾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的议案》;
4.《关于公司放弃参股公司渤海证券2015年度定向增资认购权利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议案一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议案三、四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行使表决权。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10月22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10月27日和2015年10月28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52
2. 投票简称:泰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10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泰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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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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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8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10月29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2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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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