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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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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4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
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完成工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设立基金情况概述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萃华珠宝”)与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和资本”)、天津甲子中和企业管理中心、沈阳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共同投资设立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基金”),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人。文化产业基金规模为 20,000万元,将投资于文化产业、以及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领域,通过投资符合萃华珠宝发展战略的优秀企业来实现把上市公司做大做强的目的。

 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15 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8 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设立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5)。

 二、 进展情况

 文化产业基金于近日完成工商登记,获得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沈阳中和文化创意产业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0P41H37K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锦绣中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云飞)

 经营场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61号A 座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20日

 合伙期限:2015年10月20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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